域名不仅是用来区分各个网站的,也是网站权益的一种表现。一些特殊情况也会发生域名争议,审理时是需要费用的。如果投诉人选择将争议交由一人专家组审理,而被投诉人选择将争议交由三人专家组审理,被投诉人则应当承担域名争议解决机构《补充规则》所规定的三人专家组费用的一半。
黄学国律师,山东济南商标律师,现执业于山东知圣律师事务所,长期致力于多层次公司法务法律服务及公司诉讼代理,律师曾经并继续担任多家单位常年法律顾问。凭着坚持“法律至上、客户至上”的执业理念,闻道有先后,术业有专攻,专业功底扎实,工作态度认真,是您信心的保证。加上不余遗力维护当事人合法权益的办案风格,赢得了诸多好评。
1、域名抢注
域名抢注是指对于在域名投资者或网上业务者注册前,一些具有潜在价值的域名被他人抢先注册的行为。可以简单地分为两种行为:
(1)全新抢注
一个从未被注册过的域名的抢注这种情况下,一般是域名的注册者预见到该域名潜在的价值,在其他人想到之前把该域名注册下来。此范围内包含一些对知名品牌,知名团体或个人的名称、知识产权等。
例如,天涯网创立时还没去注册属于自己的域名时,就已经被他人注册了www.tianya.com的域名,因此引发了一系列的法律问题。
(2)对一个曾经被注册过的域名的抢注成属于自己的新域名
如果对一个曾经被注册过的域名未能够在有效期结束前及时续费,则会在一段时间后被删除。在被删除后的第一时间内,抢先注册到该域名的行为,视作另一种抢注。
在我国,中国互联网络信息中心授权的争议解决机构依据《中国互联网络信息中心域名争议解决办法》解决.CN/中文域名争议。
2、通用网址抢注
通用网址是指对于最方便、快捷的网址在网络投资者、业务者注册前被人抢先注册,是一种类似中文域名的地址解释服务。
3、无线网址抢注
无线网址抢注是指移动终端用户可以通过输入关键词 直接访问企事业单位相关WAP网站或发送无线网址与注册该关键词的企业的关键词寻址技术在投资者和业务者之前被他人抢先注册。
4、短信网址抢注
短信网址抢注是指用SMS短信快速访问互联网的寻址方式在投资者和业务者之前被他人抢先注册。
域名争议解决办法
第一条 为了解决互联网络域名争议,根据有关法律、行政法规及《中国互联网络域名管理办法》的规定,制订本办法。
第二条 本办法适用于因互联网络域名的注册或者使用而引发的争议。所争议域名应当限于由中国互联网络信息中心负责管理的CN域名和中文域名。但是,所争议域名注册期限满两年的,域名争议解决机构不予受理。
第三条 域名争议由中国互联网络信息中心认可的争议解决机构受理解决。争议解决机构应当根据本办法和《中国互联网络信息中心域名争议解决办法程序规则》,制订相应的补充规则。
第四条 争议解决机构实行专家组负责争议解决的制度。专家组由一名或三名掌握互联网络及相关法律知识,具备较高职业道德,能够独立并中立地对域名争议作出裁决的专家组成。域名争议解决机构通过在线方式公布可供投诉人和被投诉人选择的专家名册。
第五条 任何机构或个人认为他人已注册的域名与该机构或个人的合法权益发生冲突的,均可以向争议解决机构提出投诉。争议解决机构受理投诉后,应当按照程序规则的规定组成专家组,并由专家组根据本办法及程序规则,遵循“独立、中立、便捷”的原则,在专家组成立之日起14日内对争议做出裁决。
第六条 域名争议解决程序使用的语言为中文,但投诉人和被投诉人另有约定,或者专家组决定采用其他语言的除外。
黄学国律师 山东济南知名律师,承办知识产权纠纷案例近千件,经验丰富,在办理案件中可以快速找到使案件得到正确解决的法律关系的切入点,使案件解决的结果符合法律公正本意,并且使当事人的合法利益得到最大的保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