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知网讯 近日,国家知识产权局印发了《关于贯彻落实党的十七大精神做好地方知识产权战略制定工作的若干意见》(以下简称《意见》),对地方知识产权战略的制定工作做了具体要求。由此,我国地方知识产权战略制定工作全面启动。
《意见》指出,要充分认识制定地方知识产权战略的重要性和紧迫性。知识产权战略是促进我国经济社会发展和应对国际挑战的重大战略,制定地方知识产权战略是贯彻落实国家知识产权战略的重要途径,制定地方知识产权战略是推动地方经济社会又好又快发展的迫切要求。
制定地方知识产权战略要牢牢把握四项基本原则,即要以国家战略为指导,已经制定地方知识产权战略的地区,要根据国家知识产权战略的统一部署和指导加以调整、完善和提高。总体发展与突出特色相结合;政府引导与市场机制相结合;统筹兼顾与重点突破相结合,按计划、分阶段、有步骤地推进实现战略目标,确保战略发挥实效。
《意见》明确要深入调查研究地方知识产权战略若干重要内容。知识产权战略制定是一项创新性、政策性很强的工作,关系地方经济社会长远发展。必须将地方知识产权战略制定工作建立在深入调查研究的基础上,特别要对战略涉及的重要内容进行深入研究。
《意见》还强调,要确保地方知识产权战略制定工作扎实有效开展。要求加强对地方知识产权战略工作的领导,稳步扎实地推进战略制定工作,形成战略的调整和评估机制,加大对知识产权战略制定工作的投入。地方知识产权战略是新时期新形势下推动区域经济社会全面协调可持续发展的重大战略。要认真贯彻党的十七大精神,抓住实施国家知识产权战略的契机,抓紧部署地方知识产权战略制定工作,切实落实各项举措,促进建设创新型国家和实现全面建设小康社会奋斗目标。
关于贯彻落实党的十七大精神做好地方知识产权战略制定工作的若干意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