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0年1月5日,黄小晶省长主持召开省政府常务会议,研究通过《福建省贯彻落实〈国家知识产权战略纲要〉实施意见》。这是我省历史上第一个有关知识产权的纲要性文件,是我省推进海峡西岸经济区创新型省份建设的又一重大举措。黄小晶省长强调指出:金融危机让我们深刻感受到知识产权对经济发展的重要性,要从提升专利层次促进产业升级、加强知识产权保护增强外来投资者信心、鼓励专利等知识产权申请、全方位保护本省创新成果等几个方面做好知识产权工作,要加强知识产权宣传普及,研究如何贯彻知识产权战略,特别是各县市领导层要深入了解知识产权,并结合当地实际,切实加以开发、保护和发展。同时,全省所有的县市都必须有知识产权管理机构,要有专人负责知识产权工作。
《实施意见》 由重要意义、指导思想和战略目标、重点任务、保障措施和实施与评估五个部分组成, 坚持“一个方针”,贯彻“两条主线”,争取“三个突破”,确立“四项保障”: “一个方针” 是坚持激励创造、有效运用、依法保护、科学管理的指导方针; “两条主线” :牢牢把握服务海西建设和扩大闽台知识产权交流合作两条主线; “三个突破” :力争在知识产权创造与运用、管理与保护、交流与服务平台建设上有所突破; “四项保障” :一是加强组织领导,建立知识产权联席会议制度;二是完善法规政策体系,强化知识产权政策导向;三是加快人才队伍建设,为知识产权事业可持续发展提供人才保障;四是加大财政税收支持,完善奖励制度,促进知识产权创造、运用与产业化。
《实施意见》提出全省知识产权发展的 近期与远期目标 是:到 2020 年,要把我省建设成为知识产权创造、运用、保护和管理水平居全国领先地位的创新型省份。近 5 年,全省专利申请与授权量年均增长 12% 以上;全省注册商标达到 20 万件,其中省著名商标 2500 件;版权自愿登记量保持全国前 3 名;培育知识产权优势企业 1000 家,国际知名品牌 150 家等。
《实施意见》提出 七项重点任务 : 一是提升知识产权创造能力;二是鼓励知识产权转化运用 ; 三是提高知识产权保护水平 ; 四是加强知识产权管理;五是发展知识产权服务体系;六是扩大知识产权交流与合作;七是加强知识产权文化建设。 为了确保《实施意见》的有效贯彻落实,《实施意见》从组织机构、政策法规、人才队伍、财税支持等方面予以有力的实施保障。
立足福建特殊的区位优势,《实施意见》 凸显闽台交流与合作的特色 ,提出要在台湾知识产权专业人才参加大陆资格考试和职称评定、台湾知识产权中介服务机构来闽设立分支机构、省内知识产权中介服务机构聘用台湾知识产权专业人才等方面“先行先试”,构筑海峡两岸交流合作的前沿平台,促进两岸在知识产权领域的互利双赢。
总之,《实施意见》的颁布和实施,标志着我省知识产权事业的发展进入了一个新的历史阶段,也是我省继科教兴省、人才强省之后推进创新型省份建设的重要战略举措,更是在当前我省面对产业结构升级矛盾、经济发展方式转变难、经济增长成本全面上升等困难与挑战,建设海峡西岸创新型省份的重要举措。《实施意见》的贯彻落实,将加快福建创新型省份建设的进程,为海峡西岸经济区建设提供强有力的支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