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专利】格力美的侵权官司为知识产权保护敲响警钟
2018年1月6日 山东济南商标律师 http://ip-lvshi.maxlaw.cn/
广东省高院的一纸宣判,让中国空调业的两大巨头格力电器与美的电器的睡眠空调专利长达三年的“侵权”问题落下帷幕。法院判决认定,美的公司侵权行为成立,应立即停止销售、许诺销售侵权的空调产品,并赔偿格力公司经济损失200万元。格力与美的的这场官司从法庭搬上媒体,从行业内走向公众消费者,这也是两大空调巨头首次因为“专利”将矛盾摆上台面。
“侵权产品”引发官司
2007年4月,格力公司自主研发了用户可以根据自己的睡眠习惯控制房间温度变化、从而提高睡眠质量的技术,即“控制空调器按照自定义曲线运行的方法”。同年,格力向国家知识产权局申请发明专利,并于次年9月获得专利证书。
2007年8月后,格力先后向市场推出应用了该技术发明专利的卧室空调“睡梦宝”、“睡美人”等系列产品,引起了消费者的极大兴趣。然而,同年12月,美的亦推出了睡眠空调产品“梦静星”系列。
格力认为,美的该系列产品侵犯了格力所拥有的“控制空调器按照自定义曲线运行的方法”技术发明专利,格力方面的代理律师称,美的这种剽窃行为严重违反了国家鼓励企业自主创新的政策,违背了企业公平竞争的商业道德,并给自主创新企业带来巨大的经济损失,在多次交涉无果的情况下,迫使格力用法律武器保护自己的创新成果。
2008年末,格力向珠海市中级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经过两年多时间的调查取证,今年11年4月,珠海市中级人民法院认定美的侵权行为成立,并依法判决美的立刻停止使用格力“控制空调器按照自定义曲线运行的方法”专利,立刻停止销售、许诺销售侵权的产品,并赔偿格力经济损失200万元。
对于此判决,美的表示不服,向广东省高级人民法院提起上诉,请求撤销原审判决,驳回格力的全部诉讼请求。经审理,广东省高级人民法院最终认定原审判决事实清楚,使用法律正确,依法驳回美的上诉,维持原判。
“知识产权”引发深思
对于审判结果,双方各执一词。格力电器因为有判决书在手,并通过律师声明的方式公布胜诉的专利案件,提示“侵权空调产品的商家立即停止销售”,提醒消费者“甄别侵权产品”。美的也不甘示弱,回应称,涉及的相关产品3年前已经淘汰,并呼吁对手不要以“很常见的技术竞争事件”借题发挥。
但是,美的官方网站的产品介绍里大部分仍然是这款空调,而此前不久美的刚刚宣布其睡眠空调获得了某个大奖。因此,专家认为,美的未来的睡眠空调销售会受到很大的影响,根据法律判决这部分产品必须退出市场不得销售,而这一部分产品恰恰是这几年来美的销量最大的产品。
家电咨询人士刘步尘认为,美的方面的表态,所谓“很常见的技术事件竞争”这句话的意思是在中国的空调行业,侵犯别人知识产权是常有的事不值得大惊小怪。目前,中国的空调产业从全球来看整体还是比较强势,但是不同空调企业的技术能力表现并不一样,有强有弱,强势企业开发的技术经常被弱势企业模仿抄袭。
美的、格力之间的这场官司不仅引起了业界的广泛关注,更引起了人们对“知识产权”的深思。有评论指出,美的终审败诉不仅意味着其最近两年高调推出的系列睡眠空调产品将因侵权被逐出市场,更会使自身企业形象和声誉严重受损。鼓励创新就要保护创新的东西不被别人随意抄袭。现在,对于知识产权的法律环境还是过于宽松,企业之间相互抄袭太严重,美的败诉的案例为我们敲响了警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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