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日,济南市民政工作落实调度会召开。
为了更好地发挥民政部门的“兜底”职能,济南市民政局局长张洪武表示,2018年,济南市城乡低保标准分别将提高到616元/月、4928元/年,比例缩小至1.5:1以内;农村特困供养人员基本生活标准提高到6406元/年,照料护理标准按自理、半自理和完全不能自理3档,分别提高到1968元/年、3276元/年和6552元/年。
济南市民政局将加快推进医疗救助与医疗保险、大病保险“一站式”即时信息交换与结算平台建设,将低保和特困人员范围内住院救助比例提高到70%以上。推动建立民生综合保险制度,通过政府购买服务方式将商业保险纳入灾害事故防范救助体系。
社区治理方面,推进社区治理服务创新,启动老旧小区社区综合服务用房建设三年行动计划,制定社区“两委”成员工作报酬、社会保险和公积金缴纳办法,出台《关于做好向社会组织购买社区治理服务工作的实施意见》。
此外,济南市还推出社会组织“放管服”改革12项措施,从十二个方面深入持续推进社会组织登记管理制度改革。其中,社会组织的准入“门槛”大幅降低,以研究院为组织形式的,开办资金从不低于100万元降为不低于20万元。